《湖南考古辑刊》第17集征稿启事暨交稿规范体例
2023年8月16日 信息来源: 目前浏览:427次


为了弘扬湖湘文化精神,推介湖南考古新发现,展示我省文物考古事业方面的研究成果与水平,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秉承甘为人梯的一贯宗旨,决定2023年继续主办《湖南考古辑刊》第17集。现面向省内外的业内专家、学者、同仁及文物爱好者征集稿件,细则如下:

(1)本刊现已设立考古新发现、探索与研究、科技考古、文物杂谈、家园凝眸、金石锥指、史海钩沉、公众考古等栏目,主要以考古发掘简报、专业论文为主,兼顾文物发现资讯

(2)稿件采用A4纸,宋体,5号字,字数一般应控制在5000字以内,简报、报告等不超过10000字。要求内容规范、准确,语言流畅、精炼,表述清楚,逻辑关系明确。避免啰嗦、口语化、带个人感情色彩语句出现。发掘简报、报告要求地层关系明确、遗迹描述准确,器物的分型、分式要有依据,文、图、表等务必对应。稿件要能首尾呼应。来稿请提供200字左右中英文摘要及3~5个关键词。摘要以第三人称写法独立成文,应精当完整地体现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四要素在内的文章主要信息,关键词要求是与论文主题内容密切相关的词汇。文章如获得基金项目资助,请注明基金项目及编号。报告、论文撰写格式请参阅《考古》、《文物》杂志所发精品文章以及本辑刊第10~16集报告格式。

(3)文章中的器物图、照片、图表等务必清晰,线图分辨率为600DPI以上大图,如果数码照片或扫描图片,要求扫描仪分辨率设置在600DPI以上。

(4)请规范使用当前通用的计量单位、特定字符或代码,比如类型学研究的型(大写英文字母)、式(大写罗马数字),切不可交错混用。图、表均应具备不看正文就可读懂的“自明性”,确保序号、题名、注解等基本要素的完备及标注位置的正确,插图的图例、比例尺缺一不可。

(5)注释请一律采取尾注方式,参考引文应避免引用过期素材或过时的观点,并请注意“征引”与“转引”的区别,文末注释应确保著录序次与正文标注序次的一致,以及著录诸要素(作者、文题篇名、出处、版次或期号、出版或刊发的时间等)的完整性。待刊的论文,未公开发表的论文、资料,网络资料等一律不可作为注释引用。参考文献的开列格式可参照GB/7714-87《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执行,具体要求参看《<湖南考古辑刊>交稿规范及格式体例》中的“注释要求及著录格式”。

(6)随稿请附作者简历,包括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职务及职称、当前研究课题及主攻方向等关键信息;论文并请说明创新或发明的要点所在。

(7)来稿请注明第一作者或联系人的姓名、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QQ及E-mail地址。切勿一稿两投。编辑部将在收到来稿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决定性应答,包括对拟用稿件提出补充或修改意见;确定稿件合格并汇集专家审稿意见之后的90天内向作者做出进一步的处理说明。请务必在收到编辑部函件后的1个月内返回修改稿,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编辑部有权对采用的稿件做必要的删改。稿件既经发表,当致稿酬并赠送当期刊物2册。对不采用的稿件一般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8)欢迎通过E-mail或QQ投稿,E-mail:hnkgjk@163.com  QQ:364038309,通讯地址:“410008 长沙市东风路东风二村巷18号,《湖南考古辑刊》编辑部”。邮寄请附包括稿件全部内容的电子文件光盘。

《湖南考古辑刊》编辑部


附件:《湖南考古辑刊》交稿规范及格式体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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