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其前身为湖南省文管会、湖南省博物馆考古部、1986年6月成立的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2022年7月,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和湖南省文物保护利用中心合并,更名为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隶属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的正处级科研事业单位,是湖南省唯一一家同时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考古发掘团体领队资质、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可移动文物保护甲级资质的单位。作为省级文物保护和科学研究机构,主要承担全省范围内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研究以及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等工作。
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自成立以来,为湖南文博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主持的考古发掘5次获得“中国田野考古奖”,11次获得“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奖”,2次获得“中国二十世纪100项重大考古发现”,3次获得“新时代百项考古新发现”,承担了多项国家和省部级科研课题,出版了40多部大型考古发掘报告或专著,主办的学术刊物《湖南考古辑刊》,在学术界获得普遍好评。
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多次受到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和湖南省文物局的表彰。1998年被文化部、人事部授予“全国文物、博物馆系统先进集体”;2004年被湖南省人民政府表彰为“湖南省文物保护先进单位”;2012年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文物局共同授予“全国文物系统先进集体”;2013年被湖南省文物局授予“湖南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先进集体”;2015年被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文化厅共同授予“老司城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先进单位”;2017年被湖南省文物局授予“2016年度全省文物工作先进单位”;2021年,获省科技厅立项,成立“科技考古与文物保护利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 |